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《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《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1993-12-21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(shù)據中心
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

關于印發(fā)《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
國資法規(guī)發(fā)(1993)68號

第一章總則

第二章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

第三章全民單位之間產權界定

第四章產權界定的組織實施

第五章產權糾紛處理程序

第六章法律責任

第七章附則

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局(辦公室、處):

為了進一步明確產權歸屬,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和其他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,促進建立產權明晰的現(xiàn)代企業(yè)制度,推動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工作的開展,我局制定了《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》?,F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,并將執(zhí)行中遇到的問題、建議及時告知我們,以便進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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